近日,沿滩经侦大队移送起诉三起职务侵占案,将犯罪嫌疑人肖某、陈某、张某移送沿滩区人民检察院,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 经查:犯罪嫌疑人肖某在2010年11月至2017年1月期间,利用担任自贡市一物流公司驾驶员职务便利,将借支公司的行车费114085.85元占为己有;犯罪嫌疑人陈某在2010年12月至2015年7月,利用担任自贡市一物流公司驾驶员职务便利,将借支公司的行车费87721.35元占为己有;犯罪嫌疑人张某在2009年10月至2013年9月期间,利用担任自贡市一物流公司驾驶员职务便利,将借支公司的行车费88273.78元占为己有。(郭林 四川法制报记者 郭建民)